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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党建引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 汪碧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作为整个社会治理重心的基层治理,其效能的最终实现必须依靠制度保障,这也是二十大报告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核心要义。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关乎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我国基层治理实践创新中,党建引领显示出相对稳定的结构体系特征,创造了绝对的制度优势。而在新时代背景下,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党建引领在方向把控、主观能动性激活、互动合作与协同治理,以及党务与业务关系处理等各个方面,开拓出更加广阔、更有活力的实践空间,实现党建引领与基层治理融合发展。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把城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夯实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将党建引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是破解基层治理动员力不足、群众参与不够、多元资源联动不强三大难题的有效路径。城市社区是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也是居民生活所依托的共同体。党建引领机制是我国城市治理转型最重要的保障和推动机制,也是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制度优势。党建引领机制发挥作用需要党组织适应环境发展变化,完成从组织覆盖到功能覆盖的转变,并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党建引领机制的运行是通过“条块关系”协调、区域化党建、治理技术更新等方式实现的,其实质是将城市社区各治理主体有效组织起来并整合资源的过程。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要有现实的组织和资源的支撑,并不断将文化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真正实现“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共同分享”。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是改革开放以来城乡社区治理模式变迁的核心主线。无论是从城乡社区治理权力主体关系上看,还是从城乡社区治理未来发展趋势上看,贯穿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建立和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制度化运行机制。这其中需要解决两个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问题:一个是建立横向协调机制,使多元治理主体在城乡社区这一平台下能够有效合作;另一个是在不断理顺行政治理这一纵向协调机制的同时,整合出一种纵横交错、相互联动的社区秩序新模式。在实践中,党建引领需要在已有的权力框架、运作要素和运作机制层面,不断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制度,从而让制度优势更加彰显。

党建引领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是我国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核心是党的领导,探索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组织引领、机制引领、能力引领的途径和载体,要在“引领”上下足功夫。

一是理顺关系,强化街道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二是扩大党组织渗透力。三是做实网格党建,推动“多网合一”,落实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要求。四是坚持问题导向,以治理难点问题倒逼流程再造。五是加强分类指导,包括垃圾分类、物业管理。六是实施先进典型培树工程。七是加大信息支撑,实现党群融合互动。坚持“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定”,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我们需要持续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大抓基层导向,积极调动社会多元主体,构建多元共治、齐抓共管的现代化治理新格局。坚持党建引领,重心下移,立足基层服务,运用大数据,广泛动员居民参与,探索构建“一核多元、融合共治”基层治理创新模式,不断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作者系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老年学与社区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