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四版
          

培育激发保护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的积极性

问题四:村规民约来源于乡村居民在共同社会生活中约定俗成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传统,成为乡村居民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如何有效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

文军:村规民约根植于乡土文化,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需求基础上产生,承载着广泛的村民意志,具有特定的约束作用。

村庄和谐稳定是乡村治理有效性的重要体现,而制定村规民约,形成大家共同遵守的秩序规范,能够有效促进纠纷解决,维护村庄和谐稳定。村规民约还能够引领道德风尚,营造积极进取、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精神支撑。

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第一,科学提炼村规民约内容。村规民约的制定既要符合法律规定,体现程序正当性,又需要立足乡村实际,让全体村民共同参与决策,获得广泛的理解和认同。

第二,强化村规民约的执行力度。通过组织推动、党员带头等方式,不断深化村民遵守村规民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村规民约的执行力。

第三,完善村规民约监督机制。加强村民培训教育,提高遵规守约的思想认识,通过监督奖惩,调动其主动性,形成互相监督、共同促进的浓厚氛围。

毛丹:与法律法规相比,村规民约是一种“软约束”。要注意研究、探索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在村级范围内的功能。

一方面,可以在原有建设的基础上,着重就村民日常生活生产中经常出现的典型小矛盾小纠纷,运用非法律诉讼的方式进行是非判断、调解解决。

另一方面,可以引导村民行为向良好社会规范趋近,发掘和用好乡村资源特别是集体资源,制定适当的奖励办法。

目前,村规民约在农村基本实现了广覆盖。符合村庄及村民实际需要的村规民约应该做到“一村一特色”。要强化实操性,充分运用积分制、群众履约评议会等,让大家一起公平议定村民行为是非,培育、激发和保护村民自觉执行村规民约的积极性,使关心和遵守村规民约成为村民的日常习惯和风尚。

陈文江:随着现代乡村社会治理的深入发展,村规民约日益发展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

村规民约之所以能够产生一定的约束力,来源于广大村民的集体意识和共同愿望,是全体居民协商共治的重要形式。其作用机制在于乡村社会共同体的价值观、向心力和凝聚力,它的社会效果来源于每一位村民的归属感。

作为乡村的社会结构系统,乡村社会组织、乡村文化的作用力和乡村居民的舆论监督是保证村规民约产生积极效果的基础和前提。在这种情况下,乡规民约的制定必须保证符合乡村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要求,必须适应乡村社会发展的实际,必须符合广大村民的意愿。要做到这几点,就必须充分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在制定村规民约的过程中让每一位村民都能够有效参与,充分协商确定文本,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公布实施。

陈荣卓:村规民约在形塑价值观、规范日常行为、调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引导民风民俗和提升自治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制定时要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体现意愿。村规民约既然是村民自我约束的一种社会规范,那么在制定时要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扬民主,让村民全过程参与。村规民约管什么、怎么管,违反了怎么惩戒、守约的如何褒奖,要由村民说了算,使村规民约真正回应村庄的治理需求,获得村民普遍的心理认同和情感支持,进而上升为村民的行动自觉。

其次,在内容上要合法合规,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有些地方针对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通过民主程序,将人情酒宴操办规则等移风易俗事项写入了村规民约。因为瞄准了群众的痛点,推行起来便很受村民拥护。

最后,在执行上要发挥好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组织作用。要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尤其是监督村规民约的执行和违规违约的处置,强化村规民约的有效遵守和落实。